詩篇 - 第三十篇 神殿的荒涼與基督作為解決─詩篇七十三至七十六篇
聖經裏神聖的啟示是漸進的。創世記一章有神創造的歷史,但在那一章我們看不到多少神聖的啟示。當然,那裏仍有一些啟示。譬如,一節說:『起初神創造... 』這裏的『神』,原文是『以羅欣』(Elohim),意思是『信實的大能者』。由這辭我們能領悟,神是信實的,也是大能的。不僅如此,這辭是專有名詞,不是單數的,乃是複數的;然而,述詞『創造』卻是單數的。這指明神是三一的,是三而一的。這的確是全本聖經從開始直到啟示錄末章漸進的神聖啟示。
在歌羅西一章二十五節,保羅告訴我們,神所賜給他的管家職分,是『要完成神的話。』神的話就是神聖的啟示,在新約以前尚未完成。完成神的話,乃是新約的使徒們,特別是保羅在他的十四封書信中所成就的。所以很清楚,在約伯、大衛、或瑪拉基的時候,甚至在使徒行傳的末了,神的話還沒有完成。
有些人錯誤的以為,正統的道理只包含主耶穌對十二使徒的教導。持守這觀念的人,需要思想主在約翰十六章十二至十五節的話:『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只等實際的靈來了,祂要引導你們進入一切的實際;因為祂不是從自己說的,乃是把祂所聽見的都說出來,並要把要來的事宣示與你們。祂要榮耀我,因為祂要從我有所領受而宣示與你們。』門徒必須等候聖靈作實際的靈,向他們啟示更多的事。由此可見,甚至當主耶穌在地上的時候,神的話也還沒有完成,仍需要藉著實際之靈的說話來完成。當然,保羅是聖靈向他啟示許多事的人,他在他的書信中寫到這些事,就如我們所看見的,指明他已受神託付,要完成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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