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篇 - 第二篇 神經綸中的基督與人所珍賞的律法相對(一)
在前篇信息中,我們說到關於詩篇的介言。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關於神經綸中的基督與人所珍賞的律法相對的真理。
壹 人所珍賞的律法
詩篇第一篇是關於人所珍賞的律法。(2。)盼望我們有清楚的眼光來看這篇詩。我們需要看見律法地位、性質、內容、功用、及其軟弱。我們需要爭戰,抵擋那些不在神新約經綸的光中關於律法的錯誤教訓。關於律法,基督徒中間有兩派:一派是積極的,另一派是非常消極的。使徒保羅是消極一派裏拔尖的人物。關於律法,他消極到了極點。我要指出他在關於律法的教訓上所強調的一些點。
在羅馬書和加拉太書,保羅強調凡屬肉體的人,墮落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羅三20上,加二16,三11上。)努力要本於行律法得稱義,是徒然勞苦的。在羅馬七章保羅告訴我們,律法並沒有賜給我們生命,反而成為罪的工具來誘騙並殺死我們。(11。)我們喜歡殺死我們的東西麼?大衛高舉並珍賞那能把我們殺死的東西,乃是錯誤的。這給我們看見,保羅對律法的觀點是何等消極。
我要提出保羅的辯論作為我對律法的辯論。 有些人也許說,保羅在羅馬七章告訴我們,律法是聖的、義的、善的、(12、)甚至屬靈的。(14上。)但這只是在其性質上。律法在性質上是聖的、義的、善的、並屬靈的;但我們也需要看見,保羅就著律法的地位、功用、和軟弱所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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