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贖罪祭-基督為著神子民的罪性(一)
 在已過的信息中,我們說到五種基本祭中的頭三種-燔祭、素祭、平安祭。第四種基本祭是贖罪祭,第五種基本祭是贖愆祭。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贖罪祭。 祭的安排次序  我很欣賞這五種基本祭的安排次序。這次序不是按著人的想法;人的想法會將贖罪祭擺在第一項。我們曉得自己是有罪的,因此我們第一件事就是要對付罪。接著,我們可能取用燔祭、素祭和平安祭。但神聖的次序和我們的次序不同。神聖的次序開始於燔祭,說出我們首要的事該是絕對為著神。燔祭之後接著是素祭;素祭說出我們該天天以基督作我們生命的供應,並憑祂而活。我們以基督作燔祭和素祭,結果就有了平安。雖然我們有了平安,卻仍有一些難處-裏面的罪性和外面的罪行,這些都必須對付。  利未記這些祭的安排次序,與約翰一書一章的次序相符。約壹一章五節說,『神就是光,在祂裏面毫無黑暗。』六節告訴我們,我們若說我們與這位是光的神有交通,卻『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七節接著說,『但我們若在光中行,如同神在光中,就彼此有交通,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指明當我們與神有交通,享受祂的時候,我們會看見在我們與神之間有難處,這難處就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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