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若清楚約翰十四、十五章,就很容易領會約翰十六章。請問主在十四、十五這兩章所論到的有哪三個主要原則?
2.約翰十六章主要的點乃是那靈的工作。按照這一章,那靈的工作有三類。請問這三類工作分別啟示在約翰的哪三類着作?且與哪三個人物有關?
3.那靈的工作第一項是為罪,使世人知罪自責。請問約翰福音如何說到罪?以及甚麼是從罪得釋放惟一的路和甚麼是叫人滅亡惟一的罪?
4.那靈的工作第二項是為義。請問主如何滿足神公義的要求,並使信徒得稱義?
5.那靈的工作第三項是為審判。請問火湖是為誰豫備的?罪、義和審判這三項如何是福音的概要?
參考解答:
平裝本:P.483~485; P.487~489; P.489~492; P.492~494;P.494~497
線上閱讀:0~15%; 25~40%; 40~60%; 60~80%; 8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