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生命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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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約翰挑選了哪十二件事來說明生命的事?他要證明甚麼?

2.請問在約翰二章變水為酒的故事中,其發生的時間『第三日』、地點『迦拿』和『加利利』、以及發生的事件『婚筵』分別表徵甚麼?

3.請問從這個故事中,哪裏可以看見屬人的生命用盡,為死亡所充滿?而主神奇的將變水為酒,又表徵甚麼?

4.聖經首次題起任何事,都是立定那件事的原則。因此,主變水為酒這件事,立定了生命的原則-變死亡為生命。請問這個原則如何應用在後面這九件事例?

 

參考解答:

平裝本:P.75~77; P.78~80; P.81~85; P.8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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