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怎樣的人能與神同住,成全祂的心願和喜悅?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另一組詩篇,就是十五、十六篇。我們看過第一、二篇由神主宰的排列成一對。第一篇說,喜愛耶和華律法的人便為有福。(1~2。)第二篇說,避難在子裏面的人是有福的。(12。)因此,我們看見因著遵守律法而蒙福的屬人觀念,相對於因著避難在子裏面而蒙福的神聖觀念。一、二篇的對比是在律法與基督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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