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篇、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作祭司(五)
照新約來看,神救恩的目標乃是要使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成為神的祭司。因此,人得救了而不能成為祭司事奉神,神的旨意就無法完成,神的願望也無法滿足。在新約末了一卷書─啟示錄裏,我們看見蒙救贖的人都是神的祭司。啟示錄一章五節、六節告訴我們,耶穌基督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祂父神的祭司』。照樣,啟示錄五章十節說,我們已經『成為國民,作祭司,歸於神』。

我們由舊約裏的豫表看見,神首先救贖祂的百姓,繼而拯救他們,然後教育他們。這三件事啟示在出埃及記裏。首先神救贖了以色列人,繼而拯救並搭救他們,以後又教育他們。他們在埃及的時候蒙了救贖,然後從埃及被拯救出來,在曠野裏享受神的供應。最後到達西乃山,在那裏接受了神聖的教育。神在西乃山降臨,使以色列子民當中的一些人成聖作祂的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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