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二篇、祭司的衣服(十七)
出埃及記二十八章三十八節論到精金作的牌子刻著『歸耶和華為聖』,說:『這牌必在亞倫的額上,亞倫要擔當干犯聖物條例的罪孽;這聖物是以色列人在一切的聖禮物上,所分別為聖的;這牌要常在他的額上,使他們可以在耶和華面前蒙悅納。』如果我們對這一節聖經領會得準確,我們就會看見,在豫表裏,它是指明基督負責使我們成為聖別,並為神看守我們裏頭的聖別。

基督看守、保護、眷顧神在我們中間所得著的聖別。我們已經指出,這包含了四重的聖別,我們在連續的四個步驟裏愈過愈聖別。我們也許在聖地上出產了聖別的莊稼,然而,我們對聖別的經歷並不十分明確。因此,我們對於把聖土產的十分之一、拔尖的分別出來,就沒有多少的領會。要完全了解為神分別出來這拔尖的十分之一並不容易,要解釋絕對為著神和祭司分別出來的十分之一就更困難了。我們能彀說到這些事,但不容易由我們經歷的觀點來加以描述,因為我們的經歷很有限。我們曉得,照豫表來看,今天我們的大祭司─基督─防衛著神在我們中間所有的聖別。但我們很難進一步說明,如何在我們的經歷中得著更高程度的聖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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