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篇、祭司的衣服(七)
出埃及記二十八章九節、十節說:『要取兩塊紅瑪瑙,在上面刻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六個名字在這塊寶石上,六個名字在那塊寶石上,都照他們生來的次序。』十二節繼續說:『要將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作記念石;亞倫要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在耶和華面前作為記念。』這兩塊寶石的尺寸必須非常接近人的肩部。這是很有可能的,因為它們是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我相信這兩塊紅寶石是平的,形狀不是長橢圓形,就是長方形。每塊必須大到能彀把以色列兒子的名字刻在上面。

肩帶位於以弗得的前幅與後幅在肩上相連的地方。以弗得的這一部分必須比其它的地方還要厚、還要堅固。再者,因為肩帶和以弗得是同一片,我們就不該認為肩帶和以弗得是分開的。這些肩帶和以弗得是一個整體,把兩幅連在一起。肩帶很堅固,能彀承擔紅寶石。以弗得要承擔這麼重的寶石,肩帶就必須厚重而堅固。

我們已經看見,以弗得表徵基督與祂的兩種性情─神性與人性。基督這兩種性情調在一起,為著承擔神的彰顯,就是金子所表徵的,又承擔人的彰顯,就是麻所表徵的。基督也承擔祂屬天、君尊和救贖的彰顯,這些分別由藍色、紫色、朱紅色來豫表。這個彰顯便成了承擔紅寶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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