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篇 羔羊的婚娶和婚筵
在神審判了十六、十七、十八章所啟示一切消極的事物之後,就有了羔羊的婚娶與婚筵。(啟十九5?10。)也許你從未想到過,那為羔羊的基督竟需要有婚禮;這觀念完全不是屬宗教的。誰會想到救贖主需要行婚禮?有一日,施浸者約翰宣告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這一節清楚的啟示,基督來作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後來施浸者約翰也指明,基督是新郎。約翰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祂,因著新郎的聲音就歡喜快樂;所以我這喜樂滿足了。』(約三29。)因此在約翰福音,基督被啟示為那來除去罪的羔羊,也被啟示為那來要娶新婦的新郎。基督的目標不是除去罪,乃是要得著新婦。在使徒約翰所寫的另一卷書啟示錄裏,我們看見我們的救贖主基督是羔羊,也是那位要來的新郎。所以,祂既是新郎,就必須有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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