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篇 生命之律在我們裏面各部分擴展
我們若要徹底的明白並領略生命之律,就必須明白聖經中神聖啟示的基本觀念。聖經中最基本、最中心的觀念,就是神要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成為祂活的彰顯。神願意將祂自己作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使他們從祂而生,以祂作生命,因而成為祂的彰顯。這是神的心願和目的。神要得著這樣一個活的彰顯,惟一的路就是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雖然這個基本觀念,在聖經裏隨處可見,但基督教的基要派幾乎把牠丟失了。基要派主要的是著重救贖,但救贖不是目標,乃是達到目標的方法和手續。目標乃是要使神作到我們裏面,好叫我們從祂而生,得著祂作我們的生命。祂是我們的父,我們是祂的眾子。我們這些眾子,裏面都有祂作生命。最終,這生命要變化我們,把我們模成祂的形像,使我們在宇宙中成為祂活的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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