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篇 新約和新遺命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新約和新遺命這兩件重要的事。在原文,約和遺命同字。究竟這個字該譯作約或譯作遺命,乃在於立約者還活著或已死亡。如果立約者還活著,那個約就仍然是約。但如果立約者死了,那個約就立即成為遺命。約是合同,帶著一些應許,要為受約的人成就一些事;遺命是遺書,帶著一些已成就的事物,遺贈給承受的人。基督的血所完成的新約,不僅是約,更是遺命,將基督的死所成就的一切,遺贈給我們。遺命這個辭,也就是現代所說的遺囑或遺書。許多作父母的,知道自己不久於人世,就立下遺囑,將各樣東西留給兒女。只有立遺囑的人死了,所立的遺囑纔生效。簡單的說,約和遺命並無不同。只是立約者還活著的時候,那就是約;他若死了,就是遺命,遺書。聖經是由兩部遺書構成的:舊約,就是舊遺書;以及新約,就是新遺書。因此聖經主要還不是一本教訓的書,乃是一本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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