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新約信徒使神的榮耀得著稱讚
以弗所一章十二節說,『以致我們這首先在基督裡有盼望的人,可使祂的榮耀得著稱讚。』本節的意思不是說我們要稱讚神;意思乃是說,神洋溢之恩,要為我們,且在我們裡面,成就太多的事,使宇宙中一切天使和正面的事物都稱讚神。他們要稱讚神,因為我們這些神的眾子,是神在宇宙中行動的中心和焦點。我們好像是輪子上的輪軸。如果把輪軸拿走,輪子就散掉了,因為輪輻失去了支持。在宇宙中,天使和正面的事物就像輪輻,而我們這些神的眾子就像輪軸。沒有這樣的輪軸,宇宙就不能維繫在一起。我們這些有洋溢之恩在我們身上、為著我們、且在我們裡面成就極多事情的人,要成為宇宙中正面事物發出讚美的原因。這就是十二節的正確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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