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 應許與律法相對
新約啟示在已過的永遠裏,神立了一個定旨,一個計畫。這個定旨乃是要讓一班神所揀選的人,得著兒子的名分,因而成為神的眾子,然後與神的長子形成一個團體的人,彰顯神直到永遠。這是神永遠定旨的簡述。神構想了這個定旨之後,就來完成創造的工作。神創造的中心點乃是人,因為神的定旨乃是要得著一班人作祂的彰顯。我們由創世記一章得知,人是照著神的形像,按著神的樣式造的。換句話說,人被造乃是被賦與彰顯神的潛力。在受造的時候,人既沒有神聖的生命,也沒有神聖的性情。然而,人被造時有一個性能來接受神,並與神成為一。
您尚未登入, 現在就 立刻登入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