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那靈(作生命的供應)的職事,與義(作神的彰顯)的職事(一)
新約的職事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包含了整本新約二十七卷書。在前面幾篇信息裏,我們從林後三章看見,舊約時代只有一個職事,林後三章稱之為屬死與定罪的職事。然而,基督徒通常以為舊約裏有三種不同的職事:祭司的職事、君王的職事、和申言者的職事。基督徒所以有這種觀念,是因為舊約說到三班人─祭司、君王和申言者。舊約裏既然有這三種人,許多讀經的人和聖經教師們就認為舊約裏有三種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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