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篇 羅馬五至八章的基本要點
我們需要照著靈而行,並且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這就彀了。不要定意行善,或禱告主幫助你行善。忘掉所有這樣的宗教觀念罷。我們需要照著靈行動、舉止、為人,並且不斷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這樣我們就會有自由,而內住的基督也會將生命分賜到我們這人的每一部分,甚至分賜到我們必死身體的軟弱肢體裏。然後我們的全人就會被神聖的生命注入。這不是行善、遵守律法、或成就律法要求的事。這是生命從我們的靈活出來的事。這生命所作的,比成就律法義的要求更多。當我們照著調和的靈舉止、行動、為人,並且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不讓心思憑自己行動、作任何事情,我們就享受內住基督生命的分賜。我們就享受神的救恩,以及來自被祂的生命浸透的聖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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