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篇 三一神的分賜-為著產生住處(二)
在父的家裏有許多住處。(約十四2。)這裏的『住處』(複數)和二十三節的『住處』(單數)原文同。『住處』是甚麼意思?這許多住處是指基督身體的許多肢體,(羅十二5,)這身體就是神的殿。(林前三16?17。)主的身體有許多肢體,每個肢體就是一個住處。許多住處就是身體的許多肢體,這由二十三節得到充分證明。那裏說,主與父要同愛祂的人安排住處。每位愛耶穌的人都是一個住處。我們都是神建造的住處。這建造就是基督的身體,所有的住處乃是基督身體的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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