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篇 奴僕救主為著完成神救贖的死與復活(三)
我們已經看見,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有六小時之久,從上午九時到午後三時。在頭三個小時祂受人逼迫;但在後三個小時,祂為我們的罪作代替,受神的審判。馬可十五章三十三節指明,正午(第六時)的時候,遍地都黑暗了。『午後三時,耶穌大聲喊著: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繙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34。)我們在本篇信息要特別注意這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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