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篇 國度裏的關係(一)
十八、十九、二十章,是馬太福音論到國度子民之間的關係很清楚的一段話。在前面的章節,我們已經看見王新頒佈國度的憲法、王的職事、和國度奧祕的啟示。我們也已經看見達到榮耀的路,以及在主變化形像之後實際的問題。現在我們必須看見國度子民之間的關係,就是在國度裏彼此的關係如何。這是實際的問題。不像國度的憲法,僅僅是道理的;也不像國度的奧祕,是豫言的。十八章特別論到在諸天的國裏應當怎樣生活行動:變成像小孩子一樣;(太十八2?4;)不絆跌人,也不立下絆跌人的事;(太十八5?9;)不輕看信主的一個小子;(太十八10?14;)聽召會,不要被召會定罪;(太十八1,5?20;)無限度的赦免弟兄。(太十八21?35。)這一切指明,我們要進入諸天的國,必須謙卑、不輕看任何信徒,卻要愛弟兄、赦免弟兄。
我們在一起,驕傲是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是我們不能赦免人。赦免的事是十八章下半所論到的。我們都必須學習赦免人;我們沒有人喜歡這麼作。在我們內心深處,我們不願赦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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