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耶和華不變的愛對以色列的倔強不貞(二)
何西阿書第一個主要的重點是何西阿娶淫婦歌篾為妻的隱喻。他們所生的三個孩子也是隱喻。頭一個兒子耶斯列象徵神必向耶戶家追討耶斯列流人血的罪,(王下十1~11,)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國滅絕。(十五10~12。)女兒羅路哈瑪象徵神必不再憐恤以色列家。第二個兒子羅阿米象徵以色列不是神的子民。神用何西阿娶歌篾及何西阿這一家來顯示,作耶和華妻子的以色列,如何對她的丈夫不忠信。
何西阿書第二個重點是以色列作為耶和華不貞的妻子所行的各種惡事。妻子一旦變得不貞潔,各種惡事就隨之而來。
何西阿十一章一節說,『以色列年幼的時候我愛他,我從埃及召出我的兒子來。』在整卷何西阿書中,以色列一直被描述為耶和華的妻子;但這裏摸到神永遠長存的愛時,卻稱以色列為神的兒子,(出四22~23,)指明以色列有父的生命。惟有真實的兒子(不是養子),能有父親的生命。何西阿十一章一節也指明基督與以色列聯合,作神的兒子,並被神從埃及召出來。(太二13~15。)
神永遠的愛不是像丈夫對妻子情感上的愛,乃是像父親對兒子生命裏的愛。對妻子的愛是在情感上的愛,但對兒子的愛是在生命裏的愛。一面,神是用對妻子的愛愛我們,主耶穌是我們的丈夫;另一面,神是我們的父,我們是父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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