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耶和華因以色列倚靠埃及而對以色列所施的對付,並祂對列國所施的對付,結果使以色列轉向祂,並使祂歸回以色列,帶來復興
以賽亞寫這卷書的時候,他裏面有一種神聖的思路,神聖的哲理。這神聖的哲理包括神對以色列的懲治、祂對列國的審判、以色列的復興、受造而墮落之物的復興、以及包羅萬有之基督的引進。
首先,神『雇用』以色列作祂的見證。但以色列叫神失望了。然後神雇用以色列周圍的列國來懲治祂的選民。然而,他們沒有照著神的心意行。他們對以色列的懲治作得太過分,就得罪了神。結果,神進來把以色列人和周圍的列國都『解雇』了。這事給以賽亞極深刻的印象。
神對以色列的懲治,以及祂對那些向以色列作得太過分之列國的審判,帶進三件事:(一)以色列被帶回歸神;(二)受造之物得復興;(三)包羅萬有的基督被引進。隨著以色列歸向神,受造而墮落之物便得了復興。神想要復興受造而墮落之物,卻需要以色列來引進這復興。當以色列轉向神的時候,萬物都要得復興。然後包羅萬有的基督就要被引進。這就是以賽亞書裏神聖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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