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篇、生命沒有成熟
聖經是一本完整的啟示,這啟示的內容是神永遠的目的。我們曾多次指出,神永遠的目的是要將祂自己作到一個團體的人裏面,使祂在宇宙中得著團體的彰顯。我們若要正確領會聖經任何一部分,都必須記住這件事。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創世記二十五章。許多年前,我不喜歡這章的前一段。但聖經裏既沒有廢話,這章的前一段必定很有意義。我們若不把聖經啟示的目的擺在面前,就無法看見創世記二十五章這段話的意義。靠著主的憐憫,祂已經給我們看見這段話的深奧。

創世記和羅馬書都清楚的告訴我們,亞伯拉罕生以撒的時候已經非常老邁。羅馬四章十九節說,亞伯拉罕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但在以撒出生四十年以後,亞伯拉罕又娶了妻,(創二五1,)當他一百四十歲的時候,還生了六個兒子。(創二五2。)我們怎能解釋這事?他在一百歲時若是已經老邁如同已死,到一百四十歲再娶時,一定更像死人了。在二十三章撒拉死了,並且埋葬了,在二十四章亞伯拉罕為以撒娶妻,在二十五章他自已又娶了妻。這是甚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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