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 第三十一篇 大衛的後裔被標出為神兒子的意義
舊約的歷史書包含許多故事。一面這些故事能給人幫助;另一面,我們可能被這些故事打岔,離開聖經中獨一的目標。聖經的惟一目標,歷世紀以來已被基督徒所忽略,但在主的恢復裏,祂已經非常清楚的給我們看見。
在本篇論到撒下七章十二至十四節上半的結語裏,我有負擔來看這幾節聖經中所包含或含示的顯著事實。這些事實都與大衛的後裔被標出為神兒子的意義有關。
神使祂自己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
在十二節神題到大衛的後裔,在十四節祂說,『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這裏我們看見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大衛的後裔成了神的兒子。這幾節清楚揭示,人的後裔,就是人的兒子,能彀成為神的兒子。這含示神的目的是要使祂自己成為人,為要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這樣的含示意義極其重大。至終,整本聖經終極完成於這件事。新耶路撒冷,就是聖經的終極完成,乃是神成為人,並且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神和人調和在一起,成為一個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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