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律法的重申(二)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七章一節至八章二十節律法的重申,這是一般勸戒和警告的一部分。
六 盡行滅絕列國的民,不可與他們立約、結親,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焚燒他們的偶像
以色列人被神領進應許之地,得著那地為業之後,要盡行滅絕列國的民。(申七1~2上。)他們不可與這些國民立約,也不可恩待他們,或與他們結親。(申七2下~3。)要盡行滅絕列國的民,不加憐惜。有些人按自己天然、屬人的想法讀聖經,也許不同意神要求將應許之地上的這些列國滅絕。但按照神聖的思想,這些國民必須滅絕,因為他們是屬鬼魔的,是與鬼調和的。
五節說,『你們卻要這樣待他們:他們的祭壇你們要拆毀,他們的柱像你們要打碎,他們的亞舍拉你們要砍下,他們的偶像你們要用火焚燒。』柱像是拜偶像的時候用的,亞舍拉乃是女神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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