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篇 享受聖物時該有的聖別,以及為還願或甘心獻的供物蒙悅納的路
利未記二十二章說到兩件事:享受聖物時該有的聖別,(利二二2~16,)以及為還願或甘心獻的供物蒙悅納的路。(利二二18~33。)
壹 享受聖物時該有的聖別
我們要享受聖物,就需要聖別。為了彀資格享受聖物,我們需要相當程度的聖別。我們需要聖別、分別歸神到相當的程度。
一 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的聖物
『你要告訴亞倫和他子孫說,他們要與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我的聖物隔離,免得他們褻瀆我的聖名。我是耶和華。你要對他們說,你們世世代代的後裔中,凡不潔淨,卻走近以色列人所分別為聖歸耶和華之聖物的,那人必從我面前剪除。我是耶和華。』(利二二2~3。)這裏的聖物表徵神賜給事奉祂的人享受的基督。神的子民獻給神的一切,乃是神賜給我們這些事奉的人作享受之基督的豫表。因此,聖物就是我們所經歷並享受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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