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成軍(九)
拿細耳人是高超的人,是絕對、完全、徹底為著神的人。一個人要成為拿細耳人,必須通過五章一切玷污的對付和疑忌的試驗。沒有通過民數記五章的對付和試驗的人,都不能成為拿細耳人。
拿細耳人必須勝過四件主要的事。第一,他必須勝過對血親天然的情感,對母親、父親、妻子與兒女一切天然的情感。主耶穌勝過了這樣天然的情感。馬太十二章四十八至五十節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因為凡實行我在諸天之上父旨意的,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主耶穌所承認為親屬的,乃是祂在靈裏的親屬,不是祂在天然生命裏的親屬。
當然,主耶穌是真正的拿細耳人。拿細耳人最好的榜樣就是人耶穌。既然如此,我們都必須跟祂學,跟從祂,負祂的軛。(太十一29?30。)照例說,每一個新約的信徒都該是拿細耳人。然而,今天在一座城裏很難找到一個正確的新約拿細耳人。
拿細耳人必須勝過的第二件事是屬地的歡樂。我們若要成為拿細耳人,就必須禁絕屬地的歡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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