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命記二十五章1~3節說到以色列人爭訟的判斷,惡人按着他罪惡的輕重受責打,為甚麼不可以打超過四十下?
2.申命記二十五章5~10節說到兄弟不願替他死去的哥哥盡丈夫本分的判斷。這判斷如何啟示神的愛?
3.申命記二十五章13~16節說到以色列人不可有不同的法碼與升斗。這如何應用於今天的召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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