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馬太福音五章十七節主說,『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除律法或申言者;我來不是要廢除,乃是要成全。』請問成全律法在這裏有哪三方面的意義?
2.請問十九節和二十節,甚麼是在諸天之國為大和進諸天之國的條件?
3.請問在二十一至二十六節,說到我們當如何維持與弟兄們的關係?
4.在二十九、三十節主說到把眼睛剜出來丟掉,把手砍下來丟掉,就是指明姦淫這種罪的嚴重性。請問我們當如何遵行應用這些話?
參考解答:
平裝本:P.237~242; P.242~245; P.245~250; P.25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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