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篇、祭司的衣服(四)
二十八章四至十四節所描述祭司的衣服首先是為著大祭司,然後是為著眾祭司。在出埃及記二十八章的時候,大祭司就是亞倫,眾祭司就是亞倫的兒子。在豫表裏,亞倫是大祭司,表徵基督在神面前作我們真正的大祭司;亞倫的兒子是眾祭司,乃是豫表信徒。因此,衣服是為著兩班的祭司。有些衣服是專專為著大祭司,其他的祭司不可以穿。然而,大多數祭司的衣服是為著眾祭司─亞倫的兒子,也是為著大祭司-亞倫。

胸脾和以弗得

出埃及記二十八章四節說:『所要作的,就是胸牌、以弗得、外袍、雜色的內袍、冠冕、腰帶,使你哥哥亞倫和他兒子穿這聖服,可以給我供祭司的職分。』頭兩項的胸牌和以弗得,是專給大祭司穿的。事實上胸牌可以當作以弗得的一部分。和以弗得相連的有三樣:胸牌和兩條肩帶。這三樣連於、繫於且束於以弗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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