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篇、燈臺(二)
我們對燈臺有了一個概念,會幫助我們更詳細地來看燈臺。出埃及記二十五章三十一至三十二節說:『要用精金作一個燈臺;燈臺的座,和榦,與杯、球、花,都要接連一塊錘出來。燈臺兩旁要杈出六個枝子,這旁三個,那旁三個。』燈臺包含一個座、一根榦,和三對枝子。燈臺的每一旁有三個枝子。在每一對枝子下面有一個球,托著榦上的兩個枝子。然後在每一個枝子上有三個杯,形狀像杏花,有球,有花。我們已經看見,每一個杯是由兩層組成的:底層叫作球,或花萼,就是花朵青綠的底部,還有頂層的花瓣,實際上構成了一朵花。底層叫作球,而頂層叫作花苞。整個花朵,包含花萼與花,乃是一個杯,形狀像杏花。

我們查考整個燈臺,就會看見燈臺上有二十五個球。每一個枝子上有三個,有三個各托住一對枝子。四個在燈臺的榦上,總共有二十五個。托住各對枝子的三個球沒有花,所以燈臺只有二十二朵花。這裏神聖的思想乃是說,燈臺實際上是一棵樹,有花萼,也有花。

如果我們對整個燈臺有了概念,就會曉得燈臺看起來的確像一棵樹。進一步說,這樣來描述燈臺,乃是要給人有長大的觀念。這些經文說到枝子、花苞、杏花。開花表明長大。因此,我們必須牢記,燈臺乃是一棵長大的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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