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篇、燈臺─長大,分枝,發芽,開花,為著發光
我們來查考關乎帳幕的各種豫表時,要注意經歷的一面過於道理的一面。以往有許多書論到帳幕的器具,這些書多半重在道理一面,讀那些註解,在經歷方面不能給人多少的幫助。歷年來我已學知,這些豫表不但是為著道理,更是為著我們的經歷。不僅如此,這種經歷不該是一般基督徒的經歷。反之,它必須是對基督的經歷。

本篇信息的題目是:『燈臺─長大,分枝,發芽,開花,為著發光。』這裏有六件事:長大,分枝,發芽,開花,照耀,光。要有光的照耀,首先必須有長大,分枝,發芽和開花。我們惟有達到最後的步驟─開花─纔能彀照耀,因我們開花了就照耀了。我們開花乃是為著照耀。然後光自然就照耀出來了。

燈臺是描繪基督的。然而,燈臺所描繪的基督並不簡單;祂乃是包羅萬有的基督。從積極的一面來看,我們甚至可以說,祂是一位複雜的基督。這位基督乃是由一根主榦、六個枝子、七個燈盞的燈臺所描繪出來的。

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指出,燈臺實際上是一棵樹;因此,它是一個樹臺。在這棵金樹上有花萼(球),花苞和花朵。惟有生機的、活的東西,纔能彀發芽、開花。因此,我們查考燈臺及其枝子、花萼、花苞、花朵時,有一個明確的印象,就是這個金燈臺乃是一棵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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