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篇、舊約尋求神的人如何享受神的律法 (一)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是特別詳細論到律法的一篇詩。這是詩篇中最長的一篇,是照著希伯來字母的順序寫的,有二十二段,由二十二個希伯來字母所寫成,每一段用了八節。因此,這篇詩有一百七十六節,比全本以弗所書還多。由於它很長,就很難以簡略的方式來敘述它。

前一篇論到神律法的信息,應該對我們了解詩篇一百一十九篇有幫助。作詩的人寫這篇詩不是根據神學,乃是根據他的情操和經歷,根據他心中深處的渴望,以及他對律法的享受。作詩的人表達了他們對主的飢渴與願望。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和所有的詩篇一樣,都是滿了渴望,而非道理。一百三十一節說:『我張口而氣喘,因我切慕你的命令。』在這裏作詩的人用了切慕這個詞,詩篇四十二篇一節也用到:『神阿,我的心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有一個版本的註解說,切慕這個詞在希伯來文裏,是指遭受酷暑之後,渴慕一個清涼的泉源。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一百三十一節和四十二篇一節使用這個詞,表明作詩之人深處的情操和渴望。作詩的人渴想神、切慕神。因此,儘管詩篇一百一十九篇說了許多的律法,但它卻不是從道理的角度來說到律法,而是從屬靈經歷的觀點來說的。這篇詩是享受律法的人所寫的。在本篇和下篇信息中,我們要查考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來看舊約追求神的人如何享受神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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