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篇、舊約尋求神的人如何享受神的律法 (二)
如果我們仔細讀詩篇一百一十九篇,便會看見作詩的人認為神的律法就是神的話。這篇詩和所有其它的詩篇一樣,不是根據道理或神學寫的,乃是根據作詩之人深處的情操和渴慕寫的。

詩篇一百一十九篇的作者用了許多不同的說法,來表達他如何享受神的律法如同享受神活的話,以及他如何對待律法如同對待神的話。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指出,作詩的人使他的心傾向律法,(36,)尋求它,(45,)切慕它。(30。)在七十四節他宣告說:『我仰望你的話。』仰望某件事物就是等候它。作詩的人說他仰望神的話,意思就是伺候並且等候神的話。他為著一句話而伺候神。不但如此,他還倚靠神的話。(42。)我們把這些擺在一起,就會發現它們符合我們屬靈的經歷。我們有了一顆傾向神話的心,就尋求這話,切慕它,並且仰望它。然後我們就倚靠從神所得著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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