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序言
聖經中的神聖啟示是漸進的, 逐卷且逐章地啟示並發展出來。六十六卷的聖經,約歷時一千六百年寫成。在這段漫長的期間,神並非在某個特殊的時候,說了一次話就彀了。反之,在一段漫長的期間內,祂一次又一次,逐漸地對祂的百姓說話。

在歌羅西書一章二十五節,保羅說他照著神的經營作了執事,『要把神的話傳得全備。』(另譯。)在保羅的時代,神在聖經中的啟示還沒有傳得全備。所以,需要保羅接受負擔,又說又寫,為要把神的話傳得全備。到了約翰寫啟示錄時,纔標出聖經中神聖的啟示已經完成。因這啟示是全備的,就警戒我們不得加添或刪減神啟示的話。(啟二二18~19。)既然神在聖經裏逐步的啟示已經全備了,就不許可人再加添甚麼。今天我們所需要作的,就是一卷又一卷地,念誦、研讀,甚至查考這本聖經。

一 一個比較

我們讀完了創世記生命讀經,現在來到出埃及記這卷書。從歷史來看,出埃及記是創世記的延續;然而,從經歷來說則不然。照著屬靈的經歷來看,出埃及記所描繪的,並不是創世記所記載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經歷的延續。我們查讀創世記時曾經指出,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經歷乃是一個人、一個信徒的三段經歷;亞伯拉罕蒙召和憑信活在與神交通中的經歷,以撒享受產業的經歷,以及雅各變化的經歷。在創世記裏,我們有一幅清楚的圖畫,說到信徒屬靈經歷的三個主要階段。因為舊約鋪陳了這樣一幅生動且詳盡之屬靈經歷的圖畫,因此我極其寶貴舊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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