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篇、被變化(三)
我們已經看過,許多重要真理的種子,都撒在創世記裏。神的家-伯特利,就是這些種子之一。然而,很少基督徒認識神家的經歷是甚麼。無疑的,許多人知道,根據新約,神的家是指召會。(提前三15。)但實行的、正當的召會生活在那裏?雖然地上有千百萬的基督徒,但很少人有真正的召會生活;很多人主日早晨的崇拜,僅僅是坐在會眾中,聽某位傳道或牧師講道。這不是聖經所啟示實行的、正當的召會生活。根據聖經,在真正的召會生活中,每個得救的人必須是活的、盡功用的肢體。基督身體的每個肢體都必須盡功用。肢體不但盡功用,更是生活在一起,每天活潑的在基督裏彰顯神。這是聖經中所啟示實行的召會生活。關於這實行的召會生活,牠真理的種子是撒在創世記裏。

在創世記三十五章以前,神是稱為某人的神,例如,亞伯拉罕的神或以撒的神。祂是個人的神。但在創世記三十五章七節有『伊勒伯特利』(El-Beth-el),就是神家的神。祂不再僅僅是個人的神;祂如今是團體身體的神,神家的神。很多基督徒只經歷神是他們個人的神,少有經歷神是神家的神。你對於神是團體身體的神,有多少經歷?我們都必須這樣經歷神,經歷祂對我們不僅是個人的神,也是神家的神。這二者之間有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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