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篇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在加利利(七)
 路加七章三十六節至八章二十一節說到四件事:人救主赦免罪人,(路七36?50,)由婦女供給,(路八1?3,)用比喻施教,(路八4?18,)以及承認祂真實的親屬。(路八19?21。)首先,我們看見罪人得赦免,不是因著他們愛主,乃是因著他們信主。使我們經歷罪得赦免的不是愛,乃是信。其次,得救的人,就是罪得赦免的人,跟從主並供給主。第三,得了赦免,現今愛主、跟從主、供給主的人,應當在生命裏長大,並且像燈一樣照耀。第四,這樣的人末了成為人救主真實的親屬。這給我們看見,七章三十六節至八章二十一節所說到的四件事,在我們屬靈的經歷中是並行的。在本篇信息裏,我們要看七章三十六至五十節,在下一篇信息裏要說到八章一至二十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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