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篇 人救主在祂帶著神聖屬性之人性美德中的職事-在加利利(八)
 七章三十六至五十節記載人救主赦免罪人。接著在八章一至二十一節說到三件事:人救主由婦女供給,(路八1?3,)人救主用比喻施教,(路八4?18,)以及人救主承認祂真實的親屬。(路八19?21。)我們若把七章三十六節至八章二十一節視為一個單元,就會看見,我們這些罪得赦免的人應當跟從主,供給主,在生命裏長大,並且像燈一樣照耀。末了,我們這樣的人就成為人救主真正的親屬。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說到七章三十六至五十節,在本篇信息裏,我們要接著來看八章一至二十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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