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篇、用割禮堅立神的約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創世記十七章。本章記載神對亞伯拉罕一次重要的對付,以堅立祂的約。我們已經看過,亞伯拉罕蒙了呼召,他也接受了神的呼召、神的應許和神的約。神呼召亞伯拉罕以後,就給他應許,又藉著與他立約,堅立這應許。但亞伯拉罕領受了這約以後,接受他妻子的題議,用自己的肉體從夏甲生出後裔,結果就是以實瑪利。在這裏我們看見三件事:撒拉的題議,夏甲的權宜,並亞伯拉罕的肉體,因而生了以實瑪利。

(a) 因亞伯拉罕使用肉體,神隱蔽了十三年

亞伯拉罕也許認為用他的肉體生以實瑪利並不嚴重,但按照神為著祂永遠目的的經綸來說,卻非常嚴重。我們若比較十七章一節和十六章末節,就能看見這兩章之間有十三年的時間,在那十三年中,亞伯拉罕的生活一無記載。亞伯拉罕八十六歲生以實瑪利,十三年後,他九十九歲,那時神纔再向他顯現。在這漫長的十三年中,亞伯拉罕這蒙神呼召的人,這憑信而活並學習認識恩典以達成神目的的人,失去了神的同在。沒有神的同在,是何等嚴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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