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篇、揭示神聖名稱並更改人名以達成神的目的
我們若要明白創世記十七章,就必須知道甚麼是神的目的。神在已過永遠裏的目的,乃是要藉著一個團體人在地上彰顯祂自己。為要得著一個團體人作祂的彰顯,神創造了宇宙,並且照著祂的形像造了人作宇宙的中心,要人彰顯祂並代表祂,使祂在地上能得著管治的範圍,作祂的國度。這是過去祂在亞當和以色列人身上的目的,也是今天祂對召會,並將來祂在千年國直到永世的定旨。歷世歷代,神的目的從未改變,那就是藉著人在地上彰顯祂並代表祂。

為著達成祂的目的,神需要一班人。神若能得著一班人,就能達成祂的目的;祂若得不著,就要失敗。但我們的神是不能失敗的!神造了亞當,亞當失敗了。於是神又呼召亞伯拉罕,作新族類的元首。雖然神只呼召亞伯拉罕一個人,但這個人必須成為一個族類,使神能在地上得著彰顯和代表。神為這目的呼召亞伯拉罕。一個人不可能達成神的目的,因為神所要的不是一個人,乃是一班人。一個亞伯拉罕必須繁殖為許多亞伯拉罕。但這不能照著人天然的領會,或憑著人天然的才幹、天然的力量或天然的所是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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