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兩棵樹(一)
在前面幾篇信息裏,我們已經看過神永遠的目的,以及神達成祂目的的方法。神達成祂目的的方法,首先是造人為器皿盛裝祂自己作生命,然後是將人安置在園中生命樹跟前,指明神的用意是要人喫這樹的果子。然而,同著生命樹的,還有創世記二章九節和十七節所題的善惡知識樹。所以,我們需要仔細來看這兩棵樹的意義。

b 讓人自由選擇 二16~17

神雖然要人喫生命樹,卻沒有強迫人,也沒有把生命樹放到人裏面。反之,神給人自由的意志,讓人有選擇的自由。母親餧嬰孩的時候,似乎是強迫他們喫,其實他們仍有自由意志,因為他們往往拒絕已經送到嘴裏的食物。母親要小孩子喫,但她必須了解孩子有自由的意志。

神創造人,給人有選擇的自由。為甚麼?因為神是大的,不是小的。只有小的人纔強迫別人接受他的意見。你若強迫別人接受你的方法,就證明你是小的人。你若是大的,就絕不會強迫別人接受,你總會給人選擇,說,『你若愛我,就接受我;若不喜歡我,可以把我忘了。』沒有一個大的或尊貴的人會強制人。同樣,神是大的,祂這位榮耀的神是這樣吸引人,祂不是無所謂的把人安置在祂面前,強迫人選擇祂。祂乃是把人安置在兩棵樹跟前,使人面對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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