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 在士每拿的召會-復活的生命和生命的冠冕
主在祂的主宰裏揀選了眾召會來成就祂的定旨。祂選了小亞細亞這七個城,就是以弗所、士每拿、別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鐵非和老底嘉。每個城的名字,在希臘文都很有意義,恰與那召會屬靈的情況相配。我們曾指出,『以弗所』的意思是『可羨慕的,』指明在以弗所的召會是主所寶愛,並且在祂眼中是可羨慕的。『士每拿』原文意沒藥。沒藥是一種香料,在表號上表徵受苦。在豫表上,沒藥表徵基督甜美的受苦。因此在士每拿的召會是受苦的召會,表徵從第一世紀末至第四世紀初,受羅馬帝國逼迫的召會。這個遭受逼迫的召會,乃是在基督的甘甜和馨香中受苦。換句話說,這召會乃是在耶穌的患難裏,交通於祂的苦難。士每拿召會所受的苦難就是基督所受的,她成了基督苦難的延續。在歌羅西一章二十四節,保羅說,他『為基督的身體,就是為召會,在我一面,在我肉身上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保羅是在補滿基督的苦難。雖然基督的救贖沒有一個人能接續,但是基督的苦難卻需要由所有跟隨祂的人來補滿,不論是個別的或是集體的。在士每拿召會身上,我們看見耶穌苦難的集體延續。因著這個召會是耶穌苦難的繼續,所以她真是耶穌的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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