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篇、律法條例的暗示、明示和意義(一)
聖經是神聖的啟示,因此,我們不該膚淺地來讀聖經。我們必須進入話語的深處,好來挖掘它的豐富。許多寶貝都在話的表面之下。因著這樣廣闊的豐富在表面之下,僅僅知道聖經的白紙黑字是不彀的。我們必須深入主的話中,並發掘出埋藏在表面之下的寶物。

我的祖國出產最高級的水晶。有一天,一位朋友給我看一個碩大不起眼的石球。他告訴我,在這個石球裏面藏看一個美麗的水晶。然後他把球切開,把裏面所藏的水晶呈現出來。我們可以把聖經比作這個含有寶物的石球。聖經中每一章都能彀發現非常珍貴的東西,尤其在出埃及記二十一至二十三章的表面之下,藏著許許多多的『鑽石』。我在本篇信息和下篇信息中的負擔,就是要把這些『鑽石』挖掘出來,把它們呈獻給主的子民。

本篇信息的題目用了三個重要的詞:暗示、明示和意義。這些詞指在出埃及記二十一至二十三章深處所發現之豐富的三方面。有些經文裏有暗示;有些經文裏有明示;還有一些經文裏有深厚的意義。我們若要挖掘這三章裏的豐富,就必須來看這裏所題出律法條例的暗示、明示,和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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