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篇、神對付祂百姓的肉體
出埃及記呈現出一幅神完滿救恩的圖畫。在神的救恩裏,有兩件事是頂重要的。第一件就是神要成為祂選民的一切。祂要將自己作到祂所豫定歸祂自己的人裏面。其次,既然神要成為我們的一切,祂就不要我們作甚麼。反之,祂要為我們作一切。

當我們把這兩件事應用到出埃及記時,我們看見是神自己來對付法老和埃及人。神沒有要求以色列人要為著從埃及的暴政得著釋放而爭戰。神作成了一切,完全擊敗了埃及人。當摩西面對法老時,他所有的只是一根杖,一根死的杖而已。是神為祂的百姓作成一切。

想想看在不到四十天之內神為祂百姓所作的。祂降災在埃及人身上,並在逾越節晚上擊殺長子。然後祂拯救以色列人脫離法老的手,帶他們經過紅海,埃及的軍兵在其中被淹沒。再者,神領百姓到瑪拉,在那裏將苦水變甜。然後神領他們往前到以琳,那裏有十二股水泉和七十棵棕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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