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十三篇、神的要求和法老的抗拒(一)
從本篇信息開始,我們要來看神的要求和法老的抗拒。神的要求和法老的抗拒產生了許多衝突,這些都記載在出埃及記五至十四章。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這些衝突的頭一次。

一 頭一次衝突

 (一)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希伯來人的神對法老的要求

出埃及記五章一節說:『後來摩西、亞倫去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在本節中我們有一個神的重要名稱: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在第三節神被稱為希伯來人的神。因此,是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希伯來人的神對法老提出要求。

我們已經指出,在希伯來文裏,耶和華這名稱就是『是』動詞的一個形式。這表明耶和華是獨一的自有者。祂是那位昔是、今是、以後永是者。『是』動詞只有對祂纔能絕對適用。惟有神是,我們和其它一切事物都不是。在六章三節神說:『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神在出埃及記第三章首次啟示祂自己是耶和華。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沒有得著祂的這個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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