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 亞伯拉罕的後裔和亞伯拉罕的子孫
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有應驗的一面,也有享受的一面。應驗應許是一回事,享受應許的福又是另一回事。就看一個人給另一個人應許而言,應驗應許的人常常不是享受應許之福的人。通常給人應許的人,是應驗應許的人,而接受應許的人,是享受應許之福的人。在神應許亞伯拉罕的事例中,嚴格說來,神不是應驗應許者。反之,應許乃是由基督─那後裔來應驗的。(16。)基督應驗了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因此,這應許的應驗不在於亞伯拉罕的眾子孫,乃在於亞伯拉罕那惟一的後裔。然而,論到享受這應許的福,眾子孫都包含在內。那惟一的後裔是應驗者,而眾子孫是享受者。我們若明白這事,就能明白保羅在加拉太三章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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