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篇 對付婚姻的生活(三)
在四十節保羅說,『然而,按我的意見,她若守節更是有福;但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使徒在十節說,『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在十二節說,『我…說,不是主說。』在二十五節說,『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題出我的意見。』在這裏又說,『按我的意見,…但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這些話都指明新約話成肉體的原則(就是神與人,人與神成為一)。這與舊約申言(為神說話)的原則完全不同。在舊約裏,耶和華的話臨到申言者,(耶一2,結一3,)申言者只是神的出口。但在新約裏,主與祂的使徒成為一,他們也與祂成為一,因此他們一同說話。祂的話成了他們的話,而且不論他們說甚麼,都是祂的話。因此,使徒的吩咐就是主的吩咐。(林前七10。)他所說的雖然不是主說的,仍然成為新約神聖啟示的一部分。(12。)他與主是一到了一個地步,甚至當他題出自己的意見,不是題出主的命令,(25,)他仍想他也有神的靈。他沒有確定的宣稱他有神的靈,但他想他也有神的靈。這是最高的屬靈,乃是基於話成肉體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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