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篇 宗教中瞎眼人的需要-生命的視力與生命的牧養(一)
我們先前已經題過,約翰福音中的九個事例分成兩組。前六個事例表明主作我們的生命,如何能應付積極的事;後三個事例表明主作我們的生命,如何能對付消極的事。前六個事例啟示主作生命,是為使人得著重生、滿足、醫治、點活、餧養並解渴。這六個神蹟合成一組,因為都是關於祂生命積極的方面;後三個事例所對付的,乃是罪、瞎眼和死亡等消極的事。罪導致瞎眼,結果歸於死亡。所以,這三者-罪、瞎眼和死亡-組合在一起,顯示主作我們的生命,如何對付消極的事。在前六個事例中,主將我們帶到積極的事;在後三個事例中,主救我們脫離消極的事,就是罪、瞎眼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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