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篇 禧年(四)
在本篇信息裏,我們要繼續來看禧年的福分。我們在前一篇信息中指出過,禧年有兩項主要的福分,頭一項是失去產業的人,可以歸回他們的地業。(利二五9?13。)神要作人的產業,(詩十六5,九十1,)人卻因墮落失去了神。(弗二12。)然而,神的禧年將人帶回歸向作人基業的神。(徒二六18,弗一14,西一12,路十五12?23。)現在我們要接著來看禧年第二項主要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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