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篇 神人的複製(一)
人救主在過了奇妙且超絕的生活以後,就上十字架去受死。然後在復活裏,祂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基督如何在復活裏,成了賜生命的靈?請注意,我們不是問,祂為何成了賜生命的靈;乃是問,祂如何、怎樣成了靈。這問題的答案是:人救主乃以奇妙、包羅萬有的資格,成為賜生命的靈。主耶穌是神又是人。祂過神人的生活三十三年半之久;也就是說,祂憑著神聖的生命過為人生活,為要彰顯神。在這樣的生活以後,祂以包羅萬有者的身分,死在十字架上。  每當一樣活的東西死去,牠的死與牠的本性相符。比方說,狗有狗的死,螞蟻有螞蟻的死,蒼蠅有蒼蠅的死。這原則也適用於人類。沒沒無聞之人的死輕如鴻毛,偉人的死重於泰山。主耶穌是那包羅萬有者,因此祂的死是包羅萬有的死。在主包羅萬有的死以後,神叫祂復活了。祂乃是在這光景裏,帶著這樣的資格,成了賜生命的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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