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篇 一種完全照著神新約經綸,並為著神新約經綸的生活(三)
 我們在前篇信息指出,雅各書與馬可福音之間有一項重大的不同。我們在雅各書看見一種不是完全照著神新約的經綸,也不是為著神新約經綸的生活。我們在馬可福音看見一種完全照著神新約經綸,並為著神新約經綸的生活。事實上,馬可福音所陳明的生活,乃是神新約經綸的實際、實質與模型。  你們也許在想,我們說我們在馬可福音看見一種生活,是神新約經綸的實質,這是憑著甚麼理由說的。我們這樣說,乃是因為主耶穌所活出的生活就是神的彰顯。馬可福音並沒有表示,主耶穌的生活僅僅是遵守律法,或者祂作某件事,單單是因著律法的要求。不僅如此,馬可福音並未顯示主耶穌僅僅活出一種為善的生活。那麼,主到底怎樣生活?主耶穌乃是活神,並彰顯神。祂無論作甚麼,都是神從祂裏面作出來,並藉著祂作出來。這意思是說,主耶穌所作的不是僅僅遵守律法,或是作就道德而言是好的事。主耶穌在祂一切所說、所作上,都活神並彰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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